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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明年起将恢复煤炭进口关税
2023-12-26 14:04:04
   2023年12月21日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自2024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,按此公告,恢复煤炭进口关税。

   政策细则:按照东盟自贸协定、中澳自贸协定,东盟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煤继续维持零关税,来自其他国家的进口煤实行最惠国税率,各煤种税率分别为:褐煤、无烟煤、炼焦煤执行3%,其他煤和煤砖、煤球及类似用煤制固体燃料5%,其他烟煤6%。

   关税政策恢复下约41.6%的煤炭进口量将受影响。按照东盟自贸协定、中澳自贸协定,东盟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煤维持零关税。今年1-11月,我国进口煤及褐煤为4.27亿吨,东盟十国&澳大利亚的进口量约为2.50亿吨,占总进口量的58.4%。除零关税国家外,受关税政策恢复影响的煤炭进口量占比约为41.6%,其中炼焦煤、动力煤进口量分别占比93.4%/25.2%。在明年关税政策下,进口焦煤预计受更大影响。

 

 

 

   文章来源:国务院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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